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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

13,07,2021辽建置地 2901人

第一章     投标须知

一、招标人信息:

1、 招标人名称:沈阳正丰建设物业发展有限公司

2、 招标人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五马路185巷1号

3、 招标人联系方式:

3.1、联系电话:18740010845

3.2、联系人:邓利光

二、投标人符合条件:

具有防水施工专业资质和类似工程业绩、社会信誉好的独立企业法人,均可参加本次投标。

三、工程概况:

项目位于和平区和平南大街88号(辽宁省建设科学研究院院内),交通十分便利。本次招标的工程为综合楼、锅炉房屋面防水工程,建筑面积共计约3539㎡,主体工程已完工具备防水工程施工条件。

四、计划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2021年7月25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1年8月2日

五、领取招标文件的地点、时间:

1、领取招标文件的地点:沈阳市和平区南五马路185巷1号,辽建置地有限公司

2、领取招标文件的时间:

投标人于2021年7月14日至2021年7月15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3:30-1600领取招标文件。

六、招标范围及工程内容:

1、招标范围:综合楼、锅炉房屋面防水工程的施工。包含由乙方提供本工程所用的全部防水材料及辅件,在施工过程中采取的技术措施,质量保修期内对因乙方原因引起的质量缺陷进行保修等全过程。

2、工程内容:综合楼屋面防水,面积:772㎡;锅炉房屋面防水,面积:336㎡。

本工程屋面防水等级为二级,做两道防水,采用防水卷材,3+4厚SBSII型卷材两层。

七、现场踏勘及招标答疑:

本次招标不采取集中踏勘现场和招标答疑会。在领取招标文件后有疑问的投标人,采用书面方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认为有必要回答的,以书面方式发送给所有的投标人,招标答疑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投标人需要现场踏勘的,可与招标人取得联系,投标人承担因现场踏勘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并对所发生的行为结果负责。

八、招标文件的修改、解释:

1、在开标前3日内,招标可以对本招标文件进行修改,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相应内容以修改后的内容执行。

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要求,如果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不能响应和满足本须知的要求,其投标文件将被招标人视为无效标书,责任由投标人自负。

3、本招标文件解释权归招标人。

九、投标报价:

1、本防水工程采取全费用单价包干,全费用单价应为乙方承包范围内全部工作内容的体现,包含了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施工措施费、管理费、利润、税金规费等全部费用。

2、投标人投标报价时,应注明所报的防水材料品牌、规格。

十、投标文件的编制:

1、投标文件的语言

投标文件、投标人与招标人与投标有关的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汉语语言文字。

2、投标文件的组成:

2.1、投标函

2.2、投标报价书

2.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4、信誉资料

2.5、施工方案

2.6、招标文件规定提交的其它资料

3、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3.1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正本壹份,投标文件副本贰份,并明确标明“投标文件正本”和“投标文件副本”。投标文件正本与副本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3.2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的封面或扉页至少应标明招标工程名称、正本或副本、投标人全称,并由投标人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印鉴。

十一、投标文件的装订、密封和递交

1、 投标文件的装订

投标人将投标文件的施工方案(简称技术标)单独装订外,其余投标文件(简称商务标)装订在一起。

2、 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志

2.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进行密封,可以将正本和副本全部密封在一起,也可以将正本和副本分别密封。

2.2、投标文件的密封最外层至少应标明招标工程名称、文件名称、投标人全称,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印鉴。

2.3、若投标单位未按上述规定提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3、 投标文件的递交

3.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7月19日9时整。

3.2、投标文件的递交地点:沈阳市和平区南五马路185巷1号,辽建置地有限公司

十二、评标和中标

1、 开标:

1.1、开标会议由招标人组织主持,邀请所有投标单位参加。

1.2、开标时间:2021年7月19日09时30分。

2、评标

2.1、评标原则:经综合评审合理最低价的投标人中标。

2.2、开标过程:

1)、检查标书的密封情况。

2)、拆开密封包装,检查标书的签字、盖章情况。

3)、由招标人宣读密封、签字、盖章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质量及工期。

4)宣布开标结束,投标人退场。

2.3、标书的有效性:

1)、如不是企业法人亲自到场的,应有法人授权委托书。

2)、法人委托人身份证。

3)、投标书按招标文件的要求盖章、签字和密封。

4)、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内提交投标文件。

5)、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报价,填报相关表格,提交相关资料。

6)、符合招标文件的其它规定。

3、中标:

1)、招标人向中标的投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投标人。

2)、中标人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5日内,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前来签订施工合同。

第二章   投标文件

 

一、投标函及附件

1、投标函

       

                             (招标人):

我单位全面研究了                   工程招标文件及招标文件补充文件,我们将按招标文件中的所有规定对合同的完成承担全部责任和义务。我单位投标报(全费用单价)见投标报价书。

现递交我单位投标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贰份。

我们完全同意你们选择中标单位的办法,并同意自行承担为投标所发生的一切费用。我们完全同意,我们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已充分考虑了各种外部因素对报价的影响;同意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同意招标文件的规定。

若我单位中标,本防水工程在                 日历天内竣工,工程质量           

若我单位中标,我们保证向你们提交履约保证金        元(大写         元)。

投标人(盖章):

投标法定代表人(签章):

投标人地址:

投标人电话:

投标人传真:

邮政编码:                                                      

2、投标函附件1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单位名称:                                        

法定地址: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的法定代表人。

为施工、竣工和保修                    的工程,签署上述工程的投标文件、进行合同谈判、签署合同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

特此证明。

                                              投标人:                        

                                                                        

3、投标函附件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书声明: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受委托人单位名称)的                (姓名)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       (招标人)的            工程的投标活动。代理人在开标、评标、合同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本法定代表人予以承认。

代理人无转委权。

特此委托。

代理人:                       身份证号:                         

投标人:                        

法定代表人:                                          

3、投标函附件2:             

 

本投标人               参加             公司本工程的投标工作,特作申明如下:

序号

声明事项

是(打√)

否(打√)

1

本投标人的经营项目及范围能满足招标人的要求,并对提供的资质副本、营业执照副本及授权委托书等投标文件的真实性负责。

 

 

2

本投标人具有实施招标人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没国家、地方或行业、部门市场禁入的情况。

 

 

3

本投标人对本工程所采用的材料、设备、半成品质量承担全部的质保和法律责任。

 

 

4

本投标人负责施工的工程近三年内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5

本投标人在本工程的投标过程中,保证具有独立、诚信、公正的立场,绝无串标、抬标的现象发生。

 

 

6

本投标人的负责人、员工或合伙人与本招标项目的设计、招标人不是合伙人或关联企业。

 

 

7

本投标人未向招标人及其员工或第三人,支付任何酬金或其它以便促成投标人中标的任何情况形成发生。

 

 

8

本投标人所供应的本工程设备、材料未经抵押、查封,具有完全的处分权。如发生任何第三人主张投标产品的权利,本投标人愿意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由此给招标人造成的全部损失。

 

 

9

本投标人声明:本声明的各项内容均属实,如经招标人查实,发现有不属实的情况,愿承担2-10万元的赔偿金及相关的法委责任,同时招标人可视其情况终止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如已中标的可取消中标资格。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

签章:

 

年       月      日

4、投标函附件4

有关资信证明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3)、项目经理证复印件

4)、招标文件规定需要提交的其它证明企业业绩的相关资料

二、施工方案:

投标人应编制完整的防水工程施工组织设计,说明防水工程的施工方法。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保证质量措施、施工进度表、保证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措施;项目经理简历表;项目经理近年完成项目情况及在建工程名称等。

三、投标报价书:

投标报价书的各种表格由投标人按照有关规范、标准要求采用。投标报价书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投标报价书封面:投标书封面至少应标明,建设单位名称,工程项目名称,施工单位名称,工程造价,编制人、审核签字,投标人盖公章,日期。

2、报价清单及费用计算表。

3、材料表(可与费用计算表合并)投标人应详细填写设备及主要材料的规格、型号、生产厂家、指标参数、单价、质量等。

 

 第三章   合同主要条款


防 水 工 程 施 工 合 同

 

发包人: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工程的实际情况,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 防水单位施工资质:

1、 防水施工资质证号:

2、 防水施工资质等级:

3、 资质审批机关:

4、 资质有效期:

二、 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辽宁省建设科学研究院综合楼、锅炉房屋面防水工程

2、 工程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和平南大街88

三、 承包范围:

乙方承包辽宁省建设科学研究院综合楼、锅炉房屋面防水工程的施工。包含由乙方提供本工程所用的全部防水材料及辅件,在施工过程中采取的技术措施,质量保修期内对因乙方原因引起的质量缺陷进行保修等全过程。

四、 承包方式:

双包,即包工、包料。

五、 工程质量标准:

1、防水材料质量标准:

合格,且符合有关规定:沈阳市标准DBJ-16-94《新型沥青卷材防水工程技术规程》。

2、施工质量标准:

合格且符合本合同约定、国家现行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的规定。

六、 工期:

1、 开竣工日期: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2、 工期顺延:

因不可抗力或甲方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乙方书面报经甲方同意后工期相应顺延。

七、 合同价款:

本工程合同价款=单价×工程量,以人民币元为单位。其中:

八、 材料供应:

由乙方提供本防水工程的所有材料及辅件。

材料进场时,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进场材料的产品合格证或检验报告原件。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材料必须为合格产品且符合本合同的约定和相关规范、标准的规定,未经验收合格的材料不得用于工程中。

九、 工程质量验收

1、 施工单位资质及材料报验:

 乙方在进场施工前7日内,应将乙方防水施工资质证明资料按照要求甲方及监理工程师报审;工程所用的防水材料,在进场时必须经甲方及监理工程师验收并现场取样送产品质量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工程使用。

2、 防水基层验收:

     在乙方进场施工前10日内,在甲方组织下由乙方和相关单位参加防水工程基层验收,参加防水基层验收的各单位人员应认真检查、严格把控,对于不符合规定的防水基层必须进行反工,直至合格为止;基层验收合格交由乙方进行防水施工。

3、 防水工程样板:

     乙方应按甲方指定的位置做一个防水样板,防水样板经相关单位验收合格后,乙方方可大面积展开施工。

4、 施工质量验收:

        4.1、中间验收:

需要进行中间验收的部位,乙方应提前24小时向甲方书面提出报验单,甲方在接到乙方书面报验收单后48小时内组织验收,验收合格方可进行下道工序。

4.2、竣工验收:

乙方完成本防水工程后,应进行自检,自检合格报甲方验收。防水工程竣工验收在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时一起进行。

十、本合同适用的规范、标准:

1、《聚合物水泥防水涂料》JC/T894-2001

2、《改性沥青聚乙烯胎防水卷材》JC/T690-1998

3、《高分子防水材料》(第一部分片材)GB18173.1-2000

4、《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

5、《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72002

6、《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8-2002

7、国家现行相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十一、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甲、乙双方代表:

1、甲方项目经理:

姓名:                           务:

2、 乙方项目经理:

姓名:                            务:  

3、甲、乙双方的驻现场代表发生变更,应提前7日书面告知对方。

(二)、甲方义务:

1、材料进场时,组织对材料进行验收,并配合监督乙方现场取样送检产品质量检查部门检查。

2、甲方将施工用水、电管线接到施工现场的总水表及总配电箱处。

3、在乙方进场施工前三天,甲方向乙方提供施工图壹套。

4、甲方派驻工程师协调现场各施工单位之间的工作。

5、按照本合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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